转发自治区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提高我区国民经济核算质量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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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治区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提高我区国民经济核算质量的意见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新政办〔2001〕143号
  
转发自治区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提高我区国民经济核算质量的意见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提高我区国民经济核算质量的意见》,现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关于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实施细则》提高我区国民经济
 核算质量的意见
  (自治区统计局 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统计工作有了长足发展,为各级党政领导进行科学决策和管理,为新疆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统计工作特别是国民经济核算工作遇到许多新的问题,核算的基础资料不全是当前国民经济核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已经影响到国民经济核算的准确性和宏观决策的科学性。为了切实提高我区国民经济核算质量,现就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统计核算环境
  2000年6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统计法实施细则》),对于推动统计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区各级政府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支持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干扰统计工作秩序、妨碍统计工作顺利进行等统计违法行为,为我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城乡统计调查网络各级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统计法》的规定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设置专职或者兼职统计员,执行综合统计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同时,各地要按照统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城乡基层统计调查网络,积极开展好城乡居民生活及物价调查;要根据各地的实际,努力搞好对当地和全省国民经济核算有重要影响的限额以下工业、贸易、餐饮业、服务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调查任务;大力支持统计机构组织开展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及特种产业发展变化情况统计调查。
  三、加强部门统计,为国民经济核算和组织统计调查提供必要的资料要着力解决目前国民经济核算中存在的部门统计薄弱、统计渠道不畅、数据收集困难等问题。各部门要依法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配备统计人员。要认真界定部门统计范围和任务,逐步强化行业统计职能,切实搞好协调配合,保证统计渠道顺畅,报送统计资料不重不漏。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统
  计主管部门报送国民经济核算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原由中国人民银行自治区分行负责报送的金融机构的有关资料,由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向自治区统计局报送。国民经济核算所需的证券、期货财务及业务资料,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乌鲁木齐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收集报送。交通、邮电通讯等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能和统计任务的需要,充实统计力量,规范统计范围,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提高统计质量。工商、税务等部门要根据国民经济核算和组织统计工作的需要,提供统计报表和有关资。中央驻疆各单位也应根据地方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按地方政府统计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统计资料。对于无主管部门企业,统计主管部门要及时建立统计报表报送制度,将其纳入统计范围。
  四、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统计是国家实行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党、政府和人民认识国情国力、决定国策、制订计划的重要依据,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督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要关心和重视统计工作,运用统计信息,准确把握经济社会运行状况和发展态势,进行有效的决策和管理。统计工作覆盖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统计部门搞好统计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根据国民经济核算的要求和统计工作的分工,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设施保障。各级政府统计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起本行政区域内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管理责任,深入研究改进国民经济核算的措施,努力完善国民经济核算的范围,规范核算的方法,及时协调解决国民经济核算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努力提高核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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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公司加强偿付能力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保险公司加强偿付能力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发〔2012〕55号


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

  为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督促保险公司提高偿付能力管理水平,现就保险公司加强偿付能力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偿付能力管理机制

  (一)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8年第1号)的要求,建立与其业务规模、业务结构、风险特征相适应的内部偿付能力管理制度,强化资本约束,保证公司偿付能力充足。

  (二)保险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管理层)对本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负责。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偿付能力管理流程,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偿付能力管理的具体事务,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资产管理、负债管理、匹配管理、资本管理,及时识别、防范和化解资产风险、承保风险、资产负债匹配风险、治理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其它各种风险。

  (四)保险公司应当建立资本约束机制,在制定发展战略、经营规划、设计产品、资金运用等环节考虑偿付能力的影响。

  二、制定资本规划

  (一)保险公司应当滚动制定三年资本规划,经董事会通过后,在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管理层的讨论与分析”部分披露三年资本规划的主要内容。年度内资本规划有重大变动的,经董事会通过后,在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管理层分析及预测”部分披露有关变动信息。

  (二)保险公司的资本规划应当以动态偿付能力测试为基础,根据业务发展计划,确定未来资本需求,拟定切实可行的资本补充计划。

  (三)保险集团公司的资本规划应当以集团成员公司的业务发展和资本规划为基础,统筹考虑各成员公司的资本需求,拟定资本补充计划,在集团内部合理配置资本。

  (四)保险公司和保险集团公司的资本规划应当与公司发展规划相一致。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与资本规划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及时修定资本规划。

  三、及时制定偿付能力达标方案

  (一)保险公司在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预测未来一至两个季度将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应当及时制定预防偿付能力不足的计划,采取措施保证偿付能力充足,并在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披露预防偿付能力不足的计划。

  (二)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制定偿付能力达标方案,采取措施使偿付能力重新达标,并将达标方案报保监会。

  (三)偿付能力不足公司在收到保监会下达的监管措施后,应当及时制定偿付能力监管措施落实方案,并在收到监管措施后的15个工作日内报送保监会。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一)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偿付能力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出现不足的,应当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处理情况向保监会书面报告。

  (二)保险公司应当在偿付能力达标方案和偿付能力监管措施落实方案中,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制定责任追究办法。方案未如期完成的,保险公司应当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将处理情况向保监会书面报告。

  (三)中国保监会对未按规定建立和执行偿付能力管理制度的保险公司,未按本通知要求制定资本规划、偿付能力达标方案和偿付能力监管措施落实方案的保险公司,可以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并依法追究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责任。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共青团中央关于不失时机地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


共青团中央关于不失时机地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通知

(一九八五年六月十五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总政组织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委,国家机关团委,团中央各部、各直属单位:

  今年下半年我国将举行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四十周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和“一二·九”学生运动五十周年等纪念活动。紧密结合这些重大历史事件的纪念活动,不失时机地把对青少年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向深入,这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在改革、开放形势下抓好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的重要工作。为此,团中央要求各级团组织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组织青少年开展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通过纪念活动,使青少年了解我党我军和我国人民在革命战争年代为了民族独立和解放万众一心、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了解革命前辈在艰苦卓绝的斗争中为人民立下的丰功伟绩;了解前辈青年追求真理,以天下为己任,前仆后继,救国救民的光辉历程。教育青少年继承和发扬革命优良传统,象革命前辈那样,热爱祖国和人民,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尤其要让青少年懂得,在过去的战争年代,为了民族的独立和解放,需要艰苦奋斗,需要献身精神;在今天的和平年代里,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第三次腾飞,仍然需要艰苦奋斗,需要献身精神。我们今天讲艰苦奋斗,讲献身精神,主要是讲开拓创业、顽强拼搏的精神,讲不伯困难、一往无前的气概,讲脚踏实地、兢兢业业的作风。引导青少年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同当前的奋斗目标结合起来,为国家富强、人民富裕奋发进取、建功立业。

  二、把学习当代青年英雄典型与学习革命传统结合起来。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宣传和组织学习对越自卫反击战英雄、在“为边陲儿女挂奖章”活动中评选出的先进青年典型,以及继“一山两湖”英雄群体之后涌现的一系列舍己救人英雄群体。他们是继承革命传统、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在建设和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典范。他们的业绩鲜明而又深刻地体现了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精神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巨大力量。在学习英雄的活动中,我们既要重点宣传他们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不伯艰苦、不伯牺牲的英勇气概,也应该把他们热爱生活、追求美好未来的心灵、情操展现给广大青少年;既要介绍他们在关键时刻的英雄壮举,也要让青少年了解他们的成长道路及其动力。要使青少年在看到自己与英雄的差距的同时,也能找到自己与英雄的时代共同点,从而明确英雄的道路就是自己努力的方向,激发在本岗位上做出英雄业绩的信念。当前,尤其要针对青年在物价调整、工资改革、部队整编、机构精简等改革实践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积极引导青年学习英雄的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自觉投入经济体制改革;学习他们正确处理好人民的理想同个人的理想,社会理想同职业理想、生活理想的关系,识大体,顾全局;学习他们不畏艰险、顽强拼搏的献身精神,时刻听从祖国召唤,当祖国需要的时候,无条件地献出自己的一切。

  三、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要精心准备,统筹安排,面向青年,落实基层,采取多种形式,注重教育效果。对过去创造的学史建婢、读书演讲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要进一步坚持、提高和发展。要强调多办实事,少说空话,避免形式主义。

  1.组织青少年走访长征时期、一二·九运动和抗日战争时期的革命老前辈,瞻仰革命遗址、纪念地,祭扫革命烈士陵园,观看反映红军长征、一二·九运动、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电影、电视及其它文艺节目,结合学习读书活动,组织青少年阅读有关书籍,举行演讲会、报告会,使革命前辈与当代青年英雄的事迹深入人心。

  2.要通过讨论会、征文、读书心得交流等多种形式,引导青少年明确:向英雄学什么,如何继承革命传统、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承担起历史赋予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有条件的地方团组织可在当地党政部门指导下,组织青少年修缮、建立纪念红军长征、一二·九运动、抗日战争中重要历史事件和革命英烈的纪念物,对青少年进行活生生的教育。学习对越自卫反击战英雄和其他当代青年典型,可借鉴山东省开展的“战土在我心中”、“祖国在我心中”活动,以及北京大学开展的“我们活在英雄的事业中”等活动,制订出本地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对越自卫反击战英雄、烈士的家乡和五十年代青年垦荒队所在地区团组织,在开展学习英雄的活动中,要发动团员青年做好慰问和公益服务等工作。

  3.要引导青少年学英雄,讲传统,见行动,把革命前辈和当代青年英雄的感人事迹与崇高精神当作强大的精神动力,把强烈的爱国之情化为切实的报国之行,在本职岗位上努力创第一流成绩,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及各地青年报刊,要配合以上活动作好宣传报道工作。

 

 

共青团中央
一九八五年六月十五日